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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6日電)移民署今天說,大陸專業人士申請來台,須據實申報是否擔任黨務等職務,身分涉及機敏者,皆進行審查,必要時訪視,以確認是否符合申請來台目的,經查獲違規情形,則依法處分。 根據統計,大陸地區專業人士申請來台去年申請案件數18萬3709人次,核准16萬8312人次,約占9成,其中具大陸黨政職務身分者為4萬7880人次,約占26%。 移民署表示,大陸地區專業人士申請來台,於申請時皆須據實申報是否擔任「大陸黨務、行政、軍事或具政治性機關(構)、團體之職務或為其成員」並填報其職稱身分。 在中共以黨領政下,各級學校、醫院、學術機構、研究中心等單位皆設有黨務組織,目前具有大陸黨政身分者,大多僅能以短期專業交流申請來台,而其身分絕大多數為大陸公立學校、醫院或市(縣)鄉鎮級基層行政職務(如街道委員會)人員。 移民署指出,大陸專業人士申請來台,其身分涉及機敏者,皆提交聯合審查會進行審查,必要時,並進行訪視,以確認是否符合申請來臺目的,經查獲有違規情形,則依法處分。 移民署說,經查,103年度大陸地區黨政人士來台交流違規處分案件,共計245人。1040616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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